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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连续三年被贵池区评为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公司连续三年被贵池区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 今年10月,在贵池区组织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中,公司连续第三年被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贵池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称号。 根据《池州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9类情况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评价:(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九)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通过对企业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对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为最高评价等级。 |